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现将2008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5月1日——3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1日为法定节假日,5月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5月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5月2日(星期五),5月4日(星期日)上班。
5月4日起,各机关、事业单位上班时间调整为:
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8:30
企业可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自行安排。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