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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都市报讯(杨露怡)
昨日,记者从2008年知识产权暨“奥标”宣传保护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即日起至27日,省、市工商部门将联合行动,在全市开展以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为主的宣传和专项执法整治,任何人发现侵犯“奥标”专有权的违法行为,均可拨打工商部门的投诉电话0851-5850061进行举报。
据了解,奥林匹克标志是受《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反不正当竞争法》、《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保护的,“奥标”不仅仅包括福娃、五环标志等,还有文字类,如“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新北京、新奥运”和其他表现形式,如奥林匹克旗、奥林匹克会歌等,任何人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的许可是不得擅自使用“奥标”文字、图形和宣传口号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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