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日报讯(王兵) 金沙县大力强化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考核考评、激励惩处机制,着力提高村(居、社区)干部的素质和待遇,促进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健康发展。
今年,金沙县委组织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认真核定了全县享受县财政补贴的村(居、社区)干部职数为1040人,并制定了《金沙县村干部管理办法》。目前,全县所有的村(居、社区)干部都是通过“两推一选”或群众直接选举的方式产生,真正建设了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战斗力强的村干部队伍。
金沙县对村(县、社区)干部的考核分为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季度考核主要是考核村(居、社区)干部的工作实绩。年度考核采取“工作实绩+民主评议”的方式进行。工作实绩就是全年工作的完成情况。民主评议主要考核村干部在德、能、勤、绩、廉各个方面的表现。季度考核由各乡镇党委组织实施,每个季度至少考核一次。年度考核由乡镇党委成立考核组对村(居、社区)干部进行考核,考核组根据民主评议和工作实绩,结合“民主评议得分+工作实绩考核得分”,给予“优秀”、“称职”、“不称职”的定性评价,考核总分在60分以下的定为“不称职”。
金沙县着力提高村(居、社区)干部待遇,正职每人每月600元,副职每人每月550元,补贴实行“基本补贴+绩效补贴”绩效挂钩报酬制,并建立奖励基金,对年度考核特别优秀的村(居、社区)干部和对年度工作获国家级、省级、地级、县级表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全县还将县财政每月补助缴纳20元的标准提高到每月40元,使每个符合条件的干部在60周岁(女同志为55周岁)以后每月至少都能领到75元养老保险金。同时,进一步提高村(居、社区)的办公经费,并纳入了财政预算,人口在1000人(不含1000)以下的村(居、社区)每年办公经费3000元,人口在1000-3000人(不含3000)每年办公经费4000元,人口在3000人以上的每年办公经费5000元,确保了村(居、社区)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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