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日报讯(王桥 袁天志 杨璐)今年以来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继续高位运行。1、2、3月份与上年同月相比,分别上涨10.9%、11.9%、11.8%。3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高位小幅回落。同比涨幅比上月回落0.1个百分点,环比涨幅比上月回落2.8个百分点。食品价格下降1.9%,是自2006年8月以来首次负增长。其中:鸡、鲜菜、猪肉、蛋、水产品、粮食等价格分别下降10.1%、9.O%、7.2%、4.O%、3.4%、O.2%,而油脂价格上涨6.4%。
今年一季度累计平均与上年同期比,上涨11.5%,涨幅在全国排位仍然居前。从全省9个中心城市看,各地居民消费价格涨幅在7%至14.4%之间,涨幅高于10%的城市达6个。城市之间涨幅距离进一步拉大,最高的凯里市(14.4%)比最低的六盘水市(7%)高出7.4个百分点。一季度全省物价形势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上涨幅度大。CPI涨幅是我省近11年来的最高涨幅。二是结构性明显。整个CPI主要食品和居住类价格上涨,食品类上涨28.6%,居住类上涨10.6%,在11.5%的CPI涨幅中,食品和居住类价格上涨占了10%左右。三是持续时间比较长。价格上涨短期内难以大幅度回落。
据省物价部门分析,我省当前价格涨幅较高的主要因素是凝冻灾害影响。凝冻灾害对我省的蔬菜水果、油料作物生产造成严重影响,大面积受灾甚至绝收,菜籽油价格后期可能会继续走高。部分食品供给不足:猪肉、鲜蛋、食用植物油等部分食品供给短缺,是推动价格涨的重要因素,而且价格短期内难以回落。国内外成本推动:国际初级产品价格上涨,对食用植物油、成品油等生产成本会产生影响。国内资源性产品、煤炭、土地、劳动力等要素成本增加对价格上涨也产生影响。资源环境价格改革:环境价格改革与国际原油价格持续走高相结合,预计煤、电、油、气、运等对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的影响将逐步转移到CPI,对各类价格将产生广泛影响。总体上看,今年物价上涨既有成本的推动,又有需求的拉动;既有国内的因素,又有国际的因素。预计我省全年物价走势将呈“前高后低”的态势。
“民以食为天”,食品价格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关系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当前,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缓解价格过快上涨对群众生活的影响,确保群众过上安定舒心的生活,政府部门目前已经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抑制价格的不合理上涨。在全省范围内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对达到一定规模的生产、经营企业实行提价申报;对达到一定规模的批发、零售企业实行调价备案。部分受灾重的市、县对凝冻期间部分生活必需品实行了最高限价,确保了当地物价的基本稳定。
全省各级物价部门加强对食品、药品、燃料等居民生活必需品和建材等灾后重建物资的价格监测分析,随时掌握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紧急启动价格应急监测,建立了粮食、猪肉、食用油、禽蛋、牛奶、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价格日报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
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严密监控对肉、蛋、蔬菜等关系人民生活的必需品价格和公路客运票价、成品油价格、液化气价格,对餐饮住宿、大米和米粉加工厂、生猪屠宰场等进行了重点检查。全省共出动价格监督检查人员1251人次,组成检查组626个,检查单位24044个。组织召开各种告诫会118次,发放告诫书12580份。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受理价格举报2811件,查处价格违法案件377件。
落实相关收费减免政策,促进生产、流通和供应。自2月起,减免了工商部门收取的屠宰环节的市场管理费和销售环节的集贸市场管理费,生猪检疫费每头由5元降为3元,屠宰服务管理费每头由2元降为1元。降低了农村公路一运附加费收费标准,每月每座降低10元。在农产品销售环节,免收集贸市场管理费和个体工商户管理费,批发市场或农贸市场对涉及销售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入场费一律减半收取。贵阳市还对经营户减免了摊位费、卫生费等,从价格调节基金中安排3000余万元,用于组织货源和平价供应,对困难群众进行补助。六盘水市、凯里市、安顺市也积极从财政拿出资金在市区设置了蔬菜、猪肉平价供应点,对城区低收入困难群体按低于市场价供应,在一定期限内还进一步减免了除生猪定点屠宰加工服务费外的屠宰环节的其他收费。铜仁市对生猪采购实行奖励,每头由政府奖励20元。都匀市、兴义市降低了民用液化石油气价格,每瓶零售价分别降价5元和1O元。
随着稳定物价的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落实,当前我省总体上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平稳,社会稳定。省物价部门下一步将继续采取措施稳定市场物价。加强化肥等农资价格监管,认真落实国家对化肥生产流通的各项优惠政策,继续对化肥批发和零售价格实行差率控制,切实维护全省化肥市场价格稳定,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继续落实相关收费减免政策,认真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坚持并适当延长相关收费减免政策,降低流通成本,促进商品调运。加强对化肥、种子、钢材、水泥、有色金属等工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监测,密切关注市场动态,注意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增强价格调控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建立和完善大宗农产品、初级产品、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库存和价格变化监测预警制度,提前制定应对市场供应和价格异常波动的预案,防止少数品种的价格异常波动引发价格全面上涨。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串通涨价、不执行价格临时干预措施、不按规定减免收费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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