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邮箱 用户名 密码
新华搜索
 
 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今日要闻
清镇一工作人员"借灾敛财" 一审被判3年
www.gz.xinhuanet.com  2008年04月15日 10:06:08  来源:金阳时讯
  发表评论 推荐给朋友:
关闭  
 

    金阳时讯消息(侯俊松)昨日上午,清镇市人民法院环境保护法庭公开审理了贵阳市首例“抗凝冻、保民生”林业执法人员滥用职权案。原清镇市王庄乡林业站工作人员舒正鹏敛财,被判滥用职权罪,一审领刑3年。

    据法院审理查明,今年2月15日,舒正鹏(现年25岁,贵州省清镇市人)奉命到王庄乡王庄村核实凝冻期间林木受灾情况。2月20日,王庄村副主任黄涛来到乡林业站询问受灾林木清理事宜,舒借机向黄提出,要求王庄村将砍伐的林木出售给其弟舒正龙,并告诉黄可以砍伐200株。尔后,王庄乡党支部副书记钱龙向舒询问砍伐林木是否需要申请或报告时,舒答复:以砍伐受灾林木为名义,无需报告。

    据查,在舒正龙、钱龙、黄涛三人(另案处理)一同确定砍伐的范围时,舒明知将要砍伐的杉木不是受灾林木,却不予制止。2月20日、21日两天,舒正龙组织人员砍伐王庄村集体所有杉木及桦木263棵,蓄积118.237立方米,全部为非受灾林木。

    法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舒正鹏身为国家林业执法工作人员,本应认真履行职责,核实受灾林木,严查借机乱砍滥发林木的违法行为,但其在明知本次清理范围为受灾林木且必须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帮助其弟舒正龙牟利,越权同意王庄村借机砍伐非受灾林木,使王庄村自然生态环境在遭受凝冻灾害后又遭受了人为破坏,集体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舒正鹏犯滥用职权罪罪名成立,证据确凿。

    法院作出上一审判决后,舒正鹏当庭表示将提出上诉。

    

 
(责任编辑: 李春惠 )  
 
图片新闻
 
要  闻
· 清镇一工作人员"借灾敛财" 一审被判3年
· 贵州将举办今年港澳地区高校招生咨询会
· 与往年相比贵阳市中考招生出现四大变化
· 坚持五个原则发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事业
· 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为县域经济注入活力
· 全力打造贵州最大投资融资信息服务平台
 
新华社简介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 Copyright © 2000-2004 XINHUA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所刊登的新华社及新华网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新华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制作单位:新华社网络中心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