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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日报讯
四论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
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是各级党委和党组的重要职责。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得好不好,重点在各级领导班子,关键在“一把手”。近日,遵义市组织县、区(市)委书记就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的情况向市委述职,抓住了“第一责任人”这个关键,做法很好,值得总结推广。
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就是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牢固树立“加快发展是政绩、抓好党的建设推动发展同样也是政绩”的政绩观。要把“围绕跨越抓党建、抓好党建促跨越”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基本思路,把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历史性跨越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出发点、着力点和落脚点,把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落实和融入到基层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做到党建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
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就是要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委(党组)书记要对本地区、本部门基层党建工作负总责。要定期召开党委常委会、党组会,听取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基层党建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抓基层党建工作的情况。抓好本地区、本部门下级党组织书记的述职工作。要真正重视基层党组织基础建设,将基层党建工作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从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为基层党的建设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和保障。
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就是要充分发挥党委(党组)书记的带头表率作用。党委(党组)书记要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带头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总结推广经验,研究解决问题。要带头坚持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抓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促使党员领导干部经常深入党建工作联系点调研指导工作。要带头抓好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督促检查。要带头抓好基层组织示范点建设。要注重解决基层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每年坚持办几件实事,切实提高党员群众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满意度。
贵州日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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