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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干部工作民主 提高干部工作公信度
——长顺县开展“公推民评全委票决”选拔乡镇党委书记调查
去年以来,贵州长顺县在威远等3个乡镇开展了“公推民评全委票决”选拔乡镇党委书记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通过调研,我们认为,长顺县的做法符合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要求,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干部工作民主、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有益探索,可以在全省范围内总结推广。
一、主要做法
长顺县为了扩大干部工作民主,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的具体操作规范,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开性、竞争性和透明度,从2007年3月以来,开展了“公推民评全委票决”选拔乡镇党委书记工作。在工作中,该县坚持以中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精神为指导,以选拔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优秀年轻干部为目标,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贵州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为指导,进一步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工作力度,不断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同时,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依法办事原则。其主要做法为:
1、组织发动。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委副书记、组织部长为副组长,县委办和纪委、组织、人事、编办、财政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办公室下设组织组、宣传组、监督组,负责有关日常工作。召开全县领导干部大会,对“公推民评全委票决”选拔乡镇党委书记进行宣传发动;同时,通过在县内有关媒体和长顺组织工作网站公布拟选拔职位、条件、范围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使这项工作家喻户晓。
2、推荐报名。采取干部自荐、单位推荐、群众举荐、党员联荐等形式,由干部、单位、群众或党员填写自荐表、推荐表、举荐表或联荐表交领导小组办公室。已经结束选拔工作的3个职位,共有59名干部报名,其中,干部自荐28人,单位推荐25人,群众举荐2人,党员联荐4人;报名最多的职位30人,最少的11人。
3、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人员是否符合《贵州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第六条所规定的条件,是否具备下列资格: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中共党员,3年以上党龄,5年以上工龄,年龄在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正科级或在乡科级副职岗位工作2年以上;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连续3年考核获合格以上等次;在上一次“公推民评全委票决”选拔乡镇党委书记中进入民主测评环节而未入选的同志以及在其他乡镇担任党委书记的同志,报名参加“公推民评全委票决”选拔乡镇党委书记的,免试进入所填报职位的实地调研环节;近三年来未受党纪、政纪处分,也不存在因其他原因正在接受调查的干部。同时规定,经资格审查后,每个职位符合条件的人数达不到8人,该职位“公推民评全委票决”选拔乡镇党委书记工作取消。
4、理论考试。考试内容为党的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经济管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公文写作等,满分为100分。通过考试,选择前6名干部(含免试人员)进入实地调研环节。
5、实地调研。组织前6名竞选者到相应乡镇开展为期5天的实地调研,了解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使当地的党员干部和群众了解竞选者的情况,检验竞选者分析、观察、解决问题和联系群众的实际能力,同时形成会议推荐竞职演讲稿。
6、会议推荐。组织召开民主推荐大会。参与推荐的人员为:县委委员、候补委员和相应乡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村“两委”班子成员、部分党小组长、村民组长、驻乡镇各级“两代表一委员”、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党员代表和群众代表随机抽样产生。其中,普通干部职工、党员代表、群众代表人数不得低于参会人员的50%。推荐大会上,6名竞选者按照抽签顺序依次发表15分钟以内的竞职演讲,参会人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投票差额推荐出3名初步人选。推荐结果当场公布。
7、再次深入调研。会议推荐出的3名初步人选再次深入到相应乡镇,就该乡镇的发展现状、发展潜力、发展优势以及人民群众的愿望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进一步明晰施政思路,为开展民主测评奠定基础。
8、民主测评。组织召开民主测评大会。对3名初步人选进行民主测评。参会人员与会议推荐范围一致。3名初步人选按抽签顺序进行述职和施政思路演讲。参会人员书面现场提出问题。问题汇总后,采取抽签方式选出2—3个问题,在竞选者相互回避的情况下进行现场答辩。演讲、答辩完毕后,参会人员根据竞选者的工作实绩、工作思路、政策理论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等,分“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进行评议,并在民主测评票上就“你认为哪两位同志最适合作为党委书记人选”征求参会人员意见。民主测评结果当场公布。
9、重点考察。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县委派出考察组深入到初步人选所在单位进行重点考察,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作详细了解。
10、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县委常委会对经过考察的3名初步人选进行综合分析对比,并差额票决提名2名竞选者作为候选人预备人选,提交全委会差额票决。
11、全委票决。根据县委常委会的提名,县委召开全委会对2名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差额票决,决定1名竞选者作为拟任人选。并将票决结果按程序报上级党委组织部审批。
12、任前公示。在全委会票决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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