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州频道3月16日电(杨眉)贵州省消费者协会日前向社会公布了建材质量、家用电器、商品房等2007年十大消费者被侵权案例,其中有六成是涉及消费者人身伤害的。
公布的六件人身伤害侵权案例分别是:凯里某家庭在使用燃气热水器洗澡时,发生一氧化碳中毒,女儿经抢救无效死亡,燃气公司赔偿18万元;玉屏县一民工在施工时被突然断裂的预制板砸成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建材厂赔偿11.6万元;遵义一消费者使用液化气时,液化气软管发生破裂并燃烧,致使其面部、手臂和脚被烧伤,燃具经营部赔偿6000元;3名消费者入住三穗县的一间旅店发生一氧化碳中毒,旅店支付3人医疗费900元;锦屏县一消费者在超市购买衣服时摔伤,超市赔偿4800元;松桃县一消费者在餐馆用餐时,啤酒瓶突然发生自爆,经营者赔偿其医药费6000元。
贵州省消协副秘书长代守兰表示,人身伤害侵权案例增多的主要原因是企业产品质量不过关、商家在做宣传时夸大产品功效,以致误导消费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