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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获政策性照顾考生资格须逐一审查
www.gz.xinhuanet.com  2008年03月13日 09:50:53  来源: 金阳时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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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阳时讯消息(李最)今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特别要求,要加强对政策性照顾考生资格的审查工作,对其资格要逐一进行审查,并经过公示。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其政策性照顾资格。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获奖毕业生可加分】

    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的,总分加20分,须提供表彰证书原件,并填写资格审查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及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或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的考生,总分加20分,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并填写资格审查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比赛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前六名的,总分加20分;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且在报考当年通过省招生委员会会同体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测试并认定的考生,总分加10分,以上两类考生须提供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比赛秩序册、获奖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及填写资格审查表,并通过省招考中心统一组织的体育测试。

    【少数民族考生、华侨子女、烈士子女等的加分政策】

    贵阳市(一市三县除外)、遵义市红花岗区、遵义市汇川区、安顺市西秀区少数民族考生,总分加10分;其他市(州、地)、县(市、区、特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总分加20分,填报少数民族成份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及父或母的户口簿、身份证,其民族成份以父或母的民族成份认定。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总分加10分,考生须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材料等原件,并填写资格审查表,分别经省侨务办公室和省台湾同胞联谊会审查确定后,送省招生监察办公室;烈士子女,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总分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总分加20分,以上三类考生须提供有关证书和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的证明,并填写资格审查表。

    这四类考生经审查公示后,可享受加分照顾政策。但在录取时,符合投档条件的,向学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符合省内院校投档条件的三种考生可加分】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2008年(含2008年)以前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省赛区一等奖者,总分加20分,须提供获奖证书,并填写资格审查表;在我省农村连续居住五年以上,具有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女孩和二女结扎户女孩考生,总分加10分,须提供县级以上计生部门证明,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查确认后,送省招生监察办公室;侨眷考生,总分加10分。

    这三种考生符合省内院校投档条件的,经审查公示后,可享受加分照顾政策。录取时,向学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长期任职于三个自治州所属各县(市)、自治县、贫困县的工作人员的子女报考省内院校有照顾】

    对在我省三个自治州所属各县(市)及少数民族自治县和贫困县连续工作或任教十五年以上的汉族干部,公办中、小学教师和卫生技术人员的子女,须提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并填写资格审查表,招生部门审查公示。考生报考第二批省内院校,总分低于第二批本科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10分以内的,且该省内院校投档线为第二批本科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可向省内院校提供该生档案,由学校审查录取。凡已调离上述地域或其子女高中阶段未在当地就读的,均不得按此规定办理。

    【可优先录取的考生】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高中阶段获地级表彰的三好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有以上情况之一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其他政策性照顾项目】

    报考体育、艺术类的少数民族考生,除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外,不享受其他照顾政策。

    符合体检标准、成绩达到要求的残疾考生,由省招生考试中心按照考生成绩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高等院校不得仅因残疾而拒绝录取。肢体残疾和生理有缺陷的考生不宜报考师范类院校、系(科)专业。

    贵州民族学院招收的少数民族考生需占该校招生总数的65%。招收汉族考生,要坚持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和贫困县汉族考生的原则。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录取范围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线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或降分都不得超过20分。

    在政策性照顾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市(州、地)、县(市、区、特区)招生考试机构、考生就读学校要将考生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未经公示的考生不能获得其相关项目加分分值。同时,考生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政策性照顾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考试资格和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取消其学籍,并记入考生电子诚信档案。  

 
(责任编辑: 李春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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