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阳时讯消息(傅红艳)近日,省物价局下发我省2008年春季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的通知:从2008年春季开始,国家将提供免费教科书的范围扩大到全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再收取学生课本费。
通知中要求,各地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各年级“一费制”中的课本费用应根据通知所下达的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进行核算。凡未经省物价局核定并公布零售价格的教材或在教材上未注明省物价局批准文号的,不得列入中小学课本费向学生收取,广大学生和家长可拒绝购买。
通知要求,各级物价部门要督促当地学校及时将本通知公示于各学校宣传栏或收费点的醒目位置,并公布价格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未经省物价局审核并公布价格而发行销售或发行价格超过核定价格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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