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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日报讯(张兴 万群 王兵
杨磊)在今年“两会”上,我省全国政协委员注意到,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用三个“明显高于”来强调加大支农投入。他们说:“国家这样重视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国政协委员,我们义不容辞理所当然要为农民朋友说真话、出点子、办实事。”
建议提高农村贫困线标准
“现在执行的农村贫困线标准比较低,而且根据调查,食物消费支出占85%以上,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支出没有包括在标准之中。”大会期间,我省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主席黄瑶作为第一提案人、与省民政厅副厅长杨春兴等委员联名提交了《关于提高农村贫困线标准的建议》的提案。
一直以来,我国农村贫困线标准的确定是按照扶贫部门的扶贫标准来确定。2006年,贫困线标准为693元,但与当前全国农民的人均纯收入差距很大。“1986年,农村贫困线标准与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之比为1﹕2。2006年,这个比例扩大到了1﹕5。这显然不能充分反映我国农村的贫困状况。”黄瑶向记者扳着手指头算了起来。
在提案中,黄瑶分析,由于生活必需品、日用消费品、粮食蔬菜、油电气、农业生产资料等价格居高不下,各种消费支出大大增加。而且,由于目前确定的扶贫标准在测算时并没有考虑到农村中交通、广电、通讯、教育、医疗等支出因素,处于“标准线”上的农民并没有从中真正受益。甚至由于标准过低、经济基础脆弱,农民群众因灾致贫、因灾返贫、因学致贫、因病致贫的现象时有发生。
“农村贫困群众未能真正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有长期农村工作经验的黄瑶委员表示:“现行标准过低,对农村贫困群众有失公平,不利于统筹城乡发展和缩小城乡差别。”他建议,2008年,把农村贫困线标准调整到1200元,既可以缩小和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差距,又可以尽量和农村的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相衔接,使农村贫困群众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脱贫。
一体化管理解决村医缺人问题
“西部地区农村医疗卫生体系的家底薄弱,由于投入不足、建设不力、政策缺失、缺乏管理等诸多因素,一些村卫生室残破不全,不能正常发挥作用。这个问题不利于农村卫生的整体推进和可持续发展,更不利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一惠民政策的实施。”谈起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问题,农工党贵州省委副主委、毕节地区行署副专员张光奇委员忧虑溢于言表。
“农村卫生室作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定点服务机构,只能报销农民个人门诊金10元中的部分(2008年调至20元),资金量实在太少。另外,虽然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加大了对农村卫生室建设力度,但在西部地区,农村卫生室仍以借用、租用或自用房为主。更严重的是,农村卫生人员总量不足、整体素质偏低、队伍结构不合理,严重影响了西部地区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张光奇对此有一番分析。目前西部农村村医补助低的仅20元,高的也不过100元左右。由于收入不高,大部分村医要靠务农和小买卖补贴生活,外出打工的也不少。加上政府对村医没有直接的约束机制,村医就是‘自由人’,队伍很不稳定。”
怎样尽快提升农村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实现农村“病有所医”,从整体上改善农村卫生服务条件,张光奇有调查,有思考。他在大会期间提交了《关于将村卫生室村医纳入事业编制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的提案》,建议有关部门制定有力措施,真正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解决西部地区农村医疗卫生缺人的问题,切实改变卫生资源配置不平衡的局面。建立农村卫生“县、乡、村一体化”管理体制,将村医纳入事业编制,采取动态合同制管理,形成约束机制,让村医成为一支稳定的队伍。
农民工培训要与市场需求“无缝”对接
“农民工盲目进城打工,没有组织,没有一技之长,没有部门为他们保障合法权益,不利于社会和谐。必须建立培训转移的长效机制,开展各项适应市场需求的农民技能培训,实现农民工与企业、培训与就业‘无缝’对接,有效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经过深入调研,民革贵州省委专职副主委陈万达委员向大会提交了《尽快建立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的长效机制》的提案。
在提案中,陈万达以贵州省为例,详细介绍了贫困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无序转移中出现的种种弊病。他认为,大量文化素质低、缺乏劳动技能的农民无序涌入城市,由于没有受过相关的技能培训,在劳务市场上缺乏竞争力,很难找到相对固定岗位和收入较高的工作,出现“城市盲流”的现象。同时,由于无序转移,造成农村土地荒芜,诱发新的贫困因源。虽经有关部门努力,但参加培训的农民工人数与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总量的比例仍然偏低,而培训项目、培训质量与市场需求不相适应而达不到目的等现象仍然存在。
“不仅要让农民出得了村、进得了城,还要让他们在城里站得住脚。这是有效解决农民增收脱贫的重要途径。”陈万达建议,尽快建立和完善农民工职业教育协调机制,解决部分培训机构“吃不饱”和“吃不了”的问题。尽快建立和完善农民工供求机制,健全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评价体系,由劳动部门统一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建立和完善农民工职业教育的激励机制,吸引更多的农民参加培训,促进农民工进城务工技工化。建立基层“农村劳动力培训站”,提高留守农民的生产能力和技术含量,实施农民工“回归创业工程”计划,做好农民工转移再就业工作,同时规范劳务输出平台和协作机制,提高农民工成功就业率,并做好跟踪管理,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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