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阳时讯(李华 田坚)3月4日,省安监局对去年盘县罗家田煤矿“10·16”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和普安县贵全煤矿“10·16”较大水害事故查处的情况进行通报,相关的10名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包括一名瞒报事故的乡长。
发“封口费” 瞒报事故
去年10月16日4时30分,盘县旧营乡罗家田煤矿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事故造成正在1108掘进工作面作业的4人遇难,直接经济损失500余万元。经调查认定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煤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经有关部门指出后,拒不整改,仍违法组织生产,掘进作业诱导煤与瓦斯突出。
据悉,事故发生后,罗家田煤矿隐瞒不报,私下与遇难家属达成赔付协议,给每位死者家属赔付59万元,对脱险的3名知情工人每人发4000元。旧营乡政府有关领导得知事故情况后参与瞒报。调查还发现,2007年9月24日至10月24日,旧营乡煤管站和片区安监站到该矿检查时,发现并指出该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不能正常使用、存在煤与瓦斯突出的动力现象,责令该矿停止掘进、进行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但该矿既未按要求进行鉴定,也未按突出矿井进行管理,继续违法组织生产。
三次关闭 私自启封
去年10月16日22时30分,普安县楼下镇贵全煤矿发生透水事故,造成5人死亡。经调查认定,事故主要原因是贵全煤矿安全设施设计未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查同意,以巷探施工为名,多次启封已关闭的雨东煤矿,未采取探放水措施,私挖乱采,放炮掘透老窑采空区积水,导致事故发生。
经调查,早在2007年4月该矿就擅自启封已关闭的煤矿,非法组织生产。县安监局、楼下镇联合执法队分别于4月17日、8月9日、9月25日对其非法启封的生产系统进行关闭,并进行了行政处罚,但贵全煤矿抗拒监管,于10月1日再次启封,违法组织生产导致事故发生。
10人被追究刑责
经调查,有关部门对这两起事故的10名主要责任人作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理。
对罗家田煤矿处罚: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分别对罗家田煤矿处215万元罚,对该矿予以关闭和吊销采矿许可证。除对事故发生和瞒报事故负有直接(主要)责任的6名煤矿管理人员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外,还对参与瞒报事故的旧营乡煤管站站长邓峰给予行政撤职处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事故发生和瞒报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旧营乡副乡长卢瑞恒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事故瞒报负有主要责任的旧营乡乡长杨忠勇给予行政撤职处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建议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此外,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其他责任人员都给予了相应的行政处分,对涉嫌知情不报的有关人员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查处。
对贵全煤矿的行政处罚:没收该煤矿违法所得17万元,并处93万元罚款,同时移送省国土资源厅依法吊销采矿许可证,并提请省人民政府对该矿予以关闭。除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的两名煤矿主要管理人员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外。还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的贵全煤矿法定代表人(矿长)李俊给予12万元的罚款处罚,并吊销其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五年内不得再担任任何煤矿的法定代表人或者矿长。对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均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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