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教函〔2008〕1号
关于给予贵阳市第六中学王永丽行政处分的批复
贵阳市第六中学:
贵阳市第六中学你校《关于取消王永丽教师资格和开除工作籍的请示》收悉,经2008年2月26日中共贵阳市教育局委员会会议研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8号)和《贵阳市中小学教师管理暂行规定》(筑教[1990]第30号)的相关条款,决定撤销王永丽教师资格,开除公职。请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贵阳市教育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