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都市报讯(聂毅)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获悉,在我省民政部门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五保供养制、困难群众补助和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落实下,去年全省300多万城乡贫困人口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
据悉,我省从去年7月1日起,把全省年人均收入700元以下、家庭生活常年困难的200多万农村贫困人口一举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到去年底,全省纳入农村低保的对象共计256.7万人,年平均保障标准为742.5元,季度人均补助水平为87.7元;纳入城市低保的对象共计52.9万人,平均低保标准提高到月人均156元,人月均补助水平104元。此外,还对12.6万五保对象实行供养,为168.26万人次困难群众提供医疗救助,对城市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救助2万多人次,对近20万重点优抚对象的待遇全部落实,并在全省县市区全面建立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