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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日报讯(周映余 李凯)近年来,我省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寓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并重方针,积极探索,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
自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颁布后,我省及时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并建立了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全省9个市(州、地)也分别制定了落实意见,把工作任务按照当前、近期和长期目标进行分类,分解给有关职能部门,明确了工作内容、完成时限、主办单位和责任人、考核内容等。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制度,为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实提供了有力保障。
夯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基础
我省把严格依法依规选好配强村级领导班子作为夯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基础。在村级组织换届工作中,大力推行“两推一选”方式,真正把优秀人才选拔到村支部书记岗位上来。同时,注重把政治素质好、作风正、热心农村事业的优秀人才充实到村干部队伍中。
工作联系点发挥辐射示范作用
2006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乡(镇)、村建立了110个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通过“解剖麻雀”,发挥观察、示范和研究功能。
去年,又采取分类指导、重点推进的方式,帮助联系点围绕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基层干部廉洁自律,开展乡镇、村财务清理整顿,政务、村务、党务公开等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力求取得突破。各联系点工作进展顺利、效果良好。金沙县在推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四新”机制过程中,坚持“先行试点,逐步推行,分层推进”的办法,重点培育特色,形成“一乡一品”、“一村一特”的廉洁新农村示范点。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村延伸
全省各级党委、政府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重点,紧紧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加大力度,推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机制有效运转。
同时,各地还积极探索,突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适用范围,普遍推行了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通过明确工作、分解任务、签订责任状等,督促村支两委加强对农村党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
针对农村特点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
各地将乡(镇)、村干部纳入干部廉政教育培训计划,利用各级党校、农村远程教育等开展“党风廉政必学内容”培训。在对全省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进行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培训中,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要内容之一,运用正反典型,开展示范、警示教育活动。
针对农村特点,各地不断加大农民文化家园建设、农村精神文明活动中心和“万村书库”建设力度,不断丰富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各地把培训作为提高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队伍素质的重要途径,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廉洁高效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2007年初,对全省5486个行政村的村支书和村委会主任进行了集中教育培训,提高了依法执政素质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规范村级民主管理
各地加强制度创新,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建设的实践,全省大多数村建立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成立了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村民理财小组,规范操作规程,切实保障农民群众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不断建立和完善乡镇政务、村务、党务和乡镇基层站所办事公开制度。通过建立“明白纸”、“提问栏”、“回音壁”、“民主决策日制度”、“村干部接待日制度”、“点题公开”等,拓展了村务公开形式。
积极推进乡镇、村财务管理制度改革
为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在全省10个县进行了“乡财县管”改革试点。积极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改革,在9个县(市、区)进行省级试点。各地也结合实际,积极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通过在乡(镇)设立“村级财务代理中心”,有效地改善了部分村级财务管理混乱的状况。至2007年初,全省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的村达12151个,占全省行政村总数的57.33%。
为切实加强对全省涉农补贴和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农民补贴网建设正有序推进,已采集750多万个农户的基础数据。全面推行“一折通”兑付涉农补贴资金,2007年1至9月,通过“一折通”发放资金25亿元。通过扶贫到户贷款贴息方式改革试点、“奖补资金”推进小额贷款到户试点,“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等工作,从源头上加强了对村财务的管理。
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动态监督
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动态监督。乡(镇)班子成员和村支两委普遍开展了述职述廉。部分市、县还推行了乡、村两级干部诺廉制、村支两委接受群众质询制。
各地认真治理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毕节地区、六盘水市、黔西南州开展了清理乡镇党员干部参与经商、办矿的工作。黔南州、黔东南州、铜仁地区、遵义市等地针对少数基层干部利用婚丧嫁娶借机敛财的问题,开展了专项治理,对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干部进行了严肃查处。
坚决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各部门从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认真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通过开展减轻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各项资金足额到位;农民建房收费逐步规范;整顿了农村电价水价;严格农村征地审批,完善了农村征地程序,对发现的在征用农民土地中的乱收费行为进行了纠正。加强对农村税费改革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农业税减免和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等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在全省建立了3个省级和32个市级农民负担和基层负担联系点。每年减轻农民负担金额12.53亿元。坚持抓好农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涉农收费价格和收费项目“公示制”、涉农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四项制度。
2007年,全省共查处涉农乱收费、乱罚款和集资摊派等减轻农民负担金额2771.96万元。加大对农资市场的整治,严厉打击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劣种子、农药等坑农行为。各级共检查农资经营企业28631户,立案833件,涉及金额3117.66万元。各级政法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农村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掉横行乡里、称霸一方的农村黑恶势力团伙10个169人,查办农村基层干部贪污贿赂、侵犯人权犯罪案件43件43人。加大人民调解组织工作力度,共排查纠纷54518件,调查处理96415件。建立便民服务中心(站)或窗口,按照窗口受理、全程代办、办结回复的工作流程,办理涉及农民利益的事项,使广大农村群众切身感受到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带来的实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