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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日报讯(王太师 穆瑛 罗绍军)1月11日,贵阳市委发布公告,将《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责任分解表》公布,并在贵阳市各大媒体重要位置刊登。分解表详细分解了贵阳市刚出台的《中共贵阳市委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决定》,明确了各项目标任务的负责人、责任单位以及完成时限。该市市委、市政府等20位市领导分领100多项目标任务。公告指出,公布分解表,目的在于“请广大群众和各界人士监督实施”。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建设生态文明”的新要求和省第十次党代会关于实施“环境立省”战略的重大部署,2007年12月29日,中共贵阳市委八届四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贵阳市委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决定》,提出了把贵阳建设成为生态文明城市的目标,并将该决定于1月4日向社会公布。为确保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达到预期目标,贵阳市委对《决定》进行了责任分解,明确了负责人、责任单位以及完成时限。
记者看到,该分解表对《决定》进行细致分解,共9大类别,每项类别又分成若干项,每项除明确完成时限外,还明确具体负责人,从贵阳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主要负责人逐项分工负责,对口各局、委为责任单位。如贵阳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4位主要领导分到的责任是:到2012年,生态产业快速发展,服务业比重明显提高,三、二、一的产业结构稳定形成;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2005年降低25%以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以上;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中心城区空气质量达到良好以上天数稳定在95%左右;文化特色逐步彰显;生态文明观念牢固树立;民生显著改善;政府进一步廉洁高效。《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责任分解表》发布,并通过媒体公布,目的在于让广大群众和各界人士监督实施。贵阳市委将在每年年初公布上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并请市民评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