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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一小区业主自组物管 炒掉"老管家"
www.gz.xinhuanet.com  2008年01月13日 10:35:05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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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都市报讯(刘小钰 范觉文)“全体小区业主是物管公司的股东,有效持股100%,这在整个贵阳市开创了先例。”前不久,位于贵阳筑新路的万东花园首次将“业主自治”的概念引入到小区物业管理当中。这意味着,小区业主是物业管理费用支付者的同时也是物业管理公司盈利的受益人。

    “老管家”不称职,业主集体决定炒掉它

    据万东花园业主委员会负责人介绍,2001年小区建设完毕之后,房开公司的直属物管公司开始对小区进行管理。“几年来,由于物管公司的疏漏,有将近40个小区住户家中被偷盗,小区内部的公共设施损坏后,物管公司也很少对其进行处理和保养,导致小区内的设施设备、健身器材等损坏得比较严重。”

    针对此情况,2004年4月,万东花园成立了业主委员会。随着后来《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的相继出台,在业主委员会成员的率领下,万东花园开始筹备属于自己的物业管理公司。

    “以前业主虽然缴纳了各种物业管理费用,但是对于公共部分的权利还是无法很好的行使,实行自治之后,业主们对于小区的事务掌握了绝对的主动权。”

    据悉,2008年1月8日开始,经过和旧物管公司协商后,新的物管公司已经开始接替小区工作,目前新的保安公司也开始接手小区安全,其他物业管理工作也陆续开展起来。

    据了解,这是贵阳第一个实行物业管理自治,小区业主自行管理的小区。

    业内人士认为,更多的成熟小区将实行物业自治

    万东花园业主委员会法律顾问任和琪律师解释说,物业自治就是由全体业主组成股东,申请注册成立新的物业服务公司对小区进行服务管理。全体业主(股东)开会产生出物业公司的董事会、董事。对于小区来说,今后全体业主对小区拥有共同管理权,每个业主都可就小区公共领域内存在的问题共同参与解决。

    一位房地产业内人士表示,目前贵阳市很多成熟的小区不满物管公司的服务和管理后,都会采取招标、竞标的方式来选择新的物管公司,像万东花园这样选择自治的方式还尚属首次,相信今后会有更多成熟的小区会选择物业自治的形式,让小区业主成为真正的小区主人。

 
(责任编辑: 刘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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