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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12月1日施行
www.gz.xinhuanet.com  2007年11月30日 16:06:16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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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商报讯(张发扬)重点建设工程应当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应当安装防雷装置,拒不安装的,最高将被罚款3万元。这是记者昨日从省人大召开的《贵州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贵州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施行。

    据统计,在全省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中,气象灾害占85%以上,每年因气象灾害及其衍生灾害造成的损失约占全省国民生产总值的3%,气象灾害已成为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数之一。

    我省雷击伤亡人员主要集中在农村地区,而农村普遍缺乏雷电灾害防御知识和技术。该条例规定,县以上气象部门应当指导农村地区做好雷电灾害防御工作,引导农民建设符合防雷要求的建筑设施。对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场所或者设施而拒不安装的,最高将被罚款3万元。

 
(责任编辑: 刘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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