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州频道11月19日电(记者何云江)贵阳一药店职员利用自己担任网络维护员的工作便利,竟在电脑上安装程序窃取客户磁条信息,"克隆"盗刷医保卡疯狂购药低价出售。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以盗窃罪,一审判处这名职员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11月,贵州一家大型医药连锁公司职员龚祥利用担任网络维护员的工作便利,先后在该公司宝山、小河等多个分店的计算机上远程安装键盘拦截程序,窃取贵阳市区域内多名参加医保人员的磁条信息,并利用这些信息"克隆"制作成医保卡交给其朋友赵袁林,到贵阳市医保定点药店购买药品,然后与同案被告人赵本富一起低价售卖。
法院认为,龚祥、赵袁林、赵本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近6万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在共同犯罪过程中,龚祥提出犯意,起主导作用,系主犯;赵袁林、赵本富起次要作用,系从犯。据此,法院一审对龚祥作出上述判决。同案犯赵袁林、赵本富则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3年,各处罚金6000元、3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