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商报讯(吕飞)记者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从今年11月1日起,我省失业保险金标准将按失业人员失业前单位所在县(市、区、特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进行调整。一类地区由385元调整为455元,二类地区由350元调整为420元,三类地区由315元调整为385元,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平均增加70元。
贵阳市的云岩区、南明区、乌当区、白云区、花溪区、小河区、清镇市;遵义市的红花岗区、汇川区、赤水市、仁怀市;六盘水市的钟山区、盘县;安顺市的西秀区;毕节地区的毕节市;黔东南州的凯里市;黔南州的都匀市;黔西南州的兴义市属于一类地区。
贵阳市的开阳县;遵义市的桐梓县、湄潭县、遵义县、余庆县、绥阳县、习水县;六盘水市的六枝特区、水城县;安顺市的平坝县;毕节地区的纳雍县、织金县、金沙县、黔西县;铜仁地区的铜仁市、玉屏县;黔东南州的镇远县、施秉县;黔南州的贵定县、福泉市;黔西南州的兴仁县、安龙县为为二类地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