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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厦门频道10月18日电 10月17下午,由厦门海关牵头,与福州海关一起,携手重庆、成都、西安、兰州、西宁、贵阳等西部海关在厦门联合签订《区域通关改革联系配合办法》。
联合签订《区域通关改革联系配合办法》,是七地海关为进一步畅通中西部地区企业东部"出海口",联手推进通关改革的重要举措。七地海关通过联合签订"配合办法"的方式,将"属地申报,口岸验放"的便利通关模式,推广扩大到中西部地区,以使中西部地区企业可以在本地报关,从国际航线密集的厦门港进出货物。
为支持西部大开发、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厦门海关曾于今年1月11日会同福州海关,联合杭州、宁波、汕头、南昌、武汉、长沙、贵阳、银川共同签订了《"海西"区域通关改革联系配合办法》,在上述区域全面推广"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这一有益尝试为海峡西岸经济区与中西部地区之间的经贸"对接"、优势互补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据介绍,自该通关模式启动以来,厦门海关作为口岸海关,已验放"属地申报,口岸验放"进出口货物58万吨,货值2.25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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