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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明确规定 禁止农村公路设卡收费
www.gz.xinhuanet.com  2007年10月14日 10:50:54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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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贵州频道10月13日专电(记者王丽)在穷乡僻壤或是乡村旅游景点,把国家、集体的道路当成自家财产,随意设卡收费敛财的现象曾在一些地方屡见不鲜,贵阳市日前出台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擅自设卡收费属于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

    近几年随着大规模农村公路建设,百姓出行条件大为改善。为了更好地保障农村公路完好畅通,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贵阳市出台这项管理办法,将县道、乡道、村道的养护及管理纳入法制轨道。

    贵阳市规定,各级政府须将公路养护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保障资金投入。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必须用于农村公路养护,不得截留、挪用、侵占,财政和审计部门也要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

    农村公路不能再成为集贸市场,贵阳市规定,禁止在农村公路上摆摊设点、设置集贸市场;禁止打场晒粮、堆放物料;禁止挖沟引水和倾倒固体废弃物、排放污水和污物;禁止损毁公路标志、标牌和擅自砍伐行道树和绿化植被。(完)

    

 
(责任编辑: 李春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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