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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低保对象个人缴纳部分由民政承担
www.gz.xinhuanet.com  2007年09月25日 10:12:55  来源:新华网贵州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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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贵州频道9月25日电(记者周之江)作为全国首批79个试点城市之一的贵阳市,今年9月30日将正式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其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三无人员",个人缴纳部分将由民政部门代为缴纳。

    日前公布的贵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实施办法》规定,18周岁以下的低保对象、"三无人员"或重度残疾的学生儿童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51元,其中个人缴纳10元,政府补助141元;18周岁及以上的低保对象、"三无人员"或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其中个人缴纳10元,政府补助190元。

    贵阳市医保中心主任吕勤说,考虑到低收入人群的实际困难,贵阳市将对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三无人员"实施帮助,其个人缴纳部分由民政部门代为缴纳。

 
(责任编辑: 刘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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