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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调整企业离休人员遗属生活补助标准
www.gz.xinhuanet.com  2007年09月11日 11:15:47  来源:金阳时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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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阳时讯(肖燕)记者近日从有关方面获悉,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与省财政厅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企业离休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明确了我省企业离休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调整标准。

    《通知》规定,自今年6月1日起,老红军的遗属,每人每月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为570元;其他离休人员的遗属每人每月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为410元。离休人员遗属系无依无靠、孤身一人生活的,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20元。

 
(责任编辑: 刘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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