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黔在线——贵州商报讯(张发扬) 省政府日前发出通知,我省将从9月30日起开展第三次文物普查,拟用四年的时间摸清全省文物家底,促进贵州文化大省的建设。
通知指出,开展第三次全省文物普查是为了全面掌握我省不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分布、特征、保存现状、环境状况等基本情况,为准确判断我省文物保护形势、科学制定文物保护政策和规划提供依据。本次普查标准时间为2007年9月30日至2011年12月结束,历时四年。
其中,2007年10月至2009年12月期间将主要以县城为基本单元,实地开展文物普查。特别是要对工业遗产、乡土建筑、老字号、近现代遗产、文化景观、文化线路等以往工作基础比较薄弱的文化遗产种类,以及我省独具特色的民族或区域文化遗产进行登记。
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期间,全省进入普查资料整理、汇总阶段。县级以上政府要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并结合实际将其中重要的不可移动文物确定为相应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省普查机构要向社会公布普查结果。(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