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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要求湖区“农家乐”禁排废水入湖
www.gz.xinhuanet.com  2007年08月14日 11:51:12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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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讯(詹爱华 贾华)日前,省政府召开全省湖泊污染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2008年底前,凡是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

    会议要求,对长期超标排污,私设暗管偷排偷放,存在重大污染隐患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

    会议指出,凡是作为饮用水源地的湖泊水库,在最高水位外1公里范围内,禁止从事施用化肥强度大的农业活动。禁养区内不得新建任何畜禽养殖场,已建的要限期搬迁或关闭。作为饮用水源地的湖泊水库,要于2008年底前全面取缔围网养殖。凡是依湖、依库建设的“农家乐”餐饮、娱乐设施,废水必须处理后循环利用,禁止就近排入湖库。(完)

 
(责任编辑: 陈志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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