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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高温高湿企业 高于33℃ 须付津贴
www.gz.xinhuanet.com  2007年08月07日 15:41:40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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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都市报讯(郭倩聿 廖秋)记者昨日从贵阳市卫生监督部门获悉,近日,贵阳市集中开展高温企业夏季防暑降温专项检查,发现有部分企业防暑降温工作落实不到位。

    据悉,此次重点检查了98家高温、高湿的工矿企业。检查发现,多数企业开展了防暑降温、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安装了电风扇等降温设施,但仍有少部分企业存在未开展职业健康体检及防暑降温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现象。

    根据相关规定,卫生监督部门要求,凡工作场所存在高温、高湿作业和夏季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要减少高温时段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高湿作业的员工,应调离作业岗位;暂不能调动岗位的,应加强预防中暑保护措施。同时,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由省级政府或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制定。

 
(责任编辑: 刘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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