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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九项措施治理违规招生和中介诈骗
www.gz.xinhuanet.com  2007年08月02日 14:59:45  来源:金阳时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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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阳时讯(鲜晓荻)昨日,记者从省招考中心获悉,目前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已进入本科第三批次,这一阶段是个别高校违规招生和社会中介招生诈骗的易发期。我省结合实际将推出九项严格措施,综合治理违规招生和中介诈骗行为。

    据省招考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教育部发出通知,要求各省招办要加大防范和严惩高校体制外招生,打击中介招生诈骗活动力度,确保高校招生秩序,我省为此制定了九项严格措施:

    严格审查普通高校招生资格。除经批准具有2007年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校、独立学院和分校办学点外,其他任何学校和单位均不得招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生,也不得挂靠具有招生资格的学校招生;

    严格督促民办高校切实按章程招生。民办高校要切实按照经过备案的章程和广告内容进行招生录取以及对外宣传,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民办高校不得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擅自调整、变更本校招生章程和招生广告有关内容;

    严禁民办高校发布与经过审核备案的内容不相一致的章程或广告、混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违规承诺录取等方式吸引欺骗考生入学;

    严禁高等学校违规录取考生。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高等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未经教育部同意,不得擅自扩大本省(区、市)、本校本科和高职(专科)招生规模,严禁超计划招生;

    严格录取考生信息确认工作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数据准备工作。今年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录取的参加全国统考的本科层次考生,都要由各省级招办印发《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并加盖录取专用章;

    严禁高校避开省级招办违规录取学生;

    严禁高校组织在校学生(学员)、雇用社会人员、委托中学教师或中介机构组织生源和介入招生录取工作;

    严禁高校在任何时间以任何理由或名义向考生或家长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对高校违反规定录取的考生和省级招办未报送录取数据的考生,将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省招生考试中心要求我省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高校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健全机构,完善机制;加强管理,从严治招;履职尽责,抓好落实。希望社会各界和考生家长积极配合支持这项工作,严防中介招生诈骗,为综合治理招生环境共同努力,确保高校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责任编辑: 刘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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