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邮箱 用户名 密码
新华搜索
 
 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今日要闻
贵州:以高新技术成果作价 股份占七成
www.gz.xinhuanet.com  2007年07月24日 09:50:59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商报
  发表评论 推荐给朋友:
关闭  
 

    贵州商报讯(张发扬)在23日的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上,记者从省政府提请审议的《贵州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草案)》中了解到,贵州高技术产业的主要指标排全国第20位,在西部省区中仅次于四川和陕西,排第三位。草案将贵州发展高新技术的政策指导、资金扶持、项目管理、人才引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等进行法制化的规范管理,其中明确指出,以高新技术成果作价参与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其所占企业股份最高可达70%。

    据介绍,2006年,全省高技术产业产值178亿元,创造增加值64亿元,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的3%,销售收入156.3亿元,均比2001年翻了一番多。从高技术产业的主要指标(产值、新产品产值、出口交货值、销售收入)排序看,贵州排全国第20位,在西部省区市中仅次于四川和陕西,排第三位。

    《条例(草案)》指出,省政府应当定期公布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支持单位和个人以多种方式转化高新技术成果,以高新技术成果参与企业技术改造或者以高新技术成果作价出资参与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其所占企业股份的比例,由投资双方依法约定,最高可达70%。支持具备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共建实验室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获得省相应专项资金的支持。

    对骗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和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所得的,草案中有明确规定:由认定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资格,有违法所得的,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责任编辑: 刘义 )  
 
图片新闻
 
要  闻
· 贵州:以高新技术成果作价 股份占七成
· 贵州省卫生厅:着手重点防范空调职业病
· 贵州:民航进入旺季 全价机票需提前预订
· 贵州煤矿关闭整顿工作力争今年底前完成
· 贵州省民政部门化解民忧为民谋利纪实
·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贵阳举行
 
新华社简介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 Copyright © 2000-2004 XINHUA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所刊登的新华社及新华网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新华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制作单位:新华社网络中心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