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商报讯(樊天晴)日前,省政府下达红枫湖、百花湖第四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并对“两湖”三期环境治理中未完成项目下达最后完成时限。
“两湖”第四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共13个,其中清镇市政府为责任单位的有清镇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工程、清镇市药园工业区截污沟工程、百花湖乡污水处理工程、后午片区污水处理工程、清镇市垃圾处理工程。其余为贵州水晶有机化工集团、天峰化工公司、贵州华能焦化制气有限公司等3户企业的废水治理和排污工程;金阳新区管委会的金百污水处理厂;省女子劳教所、省体育局体工大队、平坝监狱、清镇火车站等单位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对“两湖”环境治理三期工程未完成项目最后完成时限要求分别为:黎阳机械厂生活污水治理今年10月完成;清镇市政府和乌当区政府为责任单位的船舶污染防治项目2008年完成;朱昌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2008年9月完成;平坝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垃圾集中处置工程和清镇市北门河道治理工程2009年12月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