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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贵州频道7月11日电(记者王丽)今后凡在贵州境内从事交通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中介等行业的单位和从业人员,每年都将接受一次信用评价,出现拖欠民工工资、行贿投标等违规行为者将在交通建设市场"失去信用"。
记者从贵州省交通厅了解到,为维护交通建设市场秩序,强化对从业单位的监管,规范市场,确保交通建设项目质量和安全,贵州省日前制定了"交通建设从业单位及主要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管理制度",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单位、质量监督机构和纪检监察部门等每年要对交通建设从业单位及其承担的工程进行考核、审查和评价,并列出相应的评价等级,考评结果将作为其当年市场准入的主要依据。
据了解,信用评价共划分为5个等级。此办法规定,对出现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违规分包、行贿串通投标骗标等行为的从业单位,将直接降级或按"信用差"处理,交通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在进行招标时,可将此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作为资格预审或评标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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