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日报讯(田洋)省安全生产监督局日前发布信息:在煤矿整顿关闭攻坚战第二阶段,我省关闭煤矿425个;加上2005年度第一阶段关闭的346个,全省两年来共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771个。
三年解决小煤矿安全问题
据悉,我省现有生产煤矿中,3万吨/年规模的小矿井占绝大多数,煤炭生产结构小而散的矛盾十分突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相当严峻,已成为煤矿安全生产的重灾区。为落实国务院“争取用三年左右的时间,解决小煤矿问题”的总体要求,我省从2005年开始打响煤矿整顿关闭攻坚战,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煤矿实施分期关闭整合。2005年度第一阶段,我省整顿关闭煤矿346个,取得阶段性成果。
在整顿关闭工作中,关闭整合的重点对象是布局不合理、生产能力达不到3万吨/年、违法组织生产、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经国土资源部门认定煤炭资源枯竭且在2007年底前采矿许可证到期、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煤矿。同时,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安全事故,以及发生事故后在被责令停产整顿期间擅自从事生产的煤矿也在关闭之列,开采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或地质灾害严重等情况的煤矿则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限期关闭,并对非法开采和已关闭擅自恢复生产的矿井发现一处取缔一处,同时依法查处相关责任人。
第二阶段纵深推进
2006年下半年到今年6月底是落实“三年解决小煤矿问题”计划三步走的第二步,也是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纵深攻坚阶段。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省把关闭对象从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延伸到破坏资源、污染资源、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16种矿井,对前期我省已取得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1668个小煤矿实施分期关闭整合。计划2006年7月至2007年6月底关闭整合417个小煤矿,2007年7月至2008年6月底前关闭251个,共计关闭668个,力争到2010年底将全省小煤矿生产矿井总数控制在1000个左右。
在煤矿关闭整合第二阶段,我省严格执行国务院《特别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紧急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作为本辖区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煤矿的整顿关闭工作。各地、各部门从严控制新开工建设项目,依法清理基建、改扩建矿井。对现有基建、改扩建矿井组织进行核查,已批准(核准)规模在3万吨/年及以下的建设项目立即停止建设,符合规定的可纳入煤炭资源整合范围,各有关部门将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审批和核准煤矿新建项目。目前,第二阶段任务已圆满完成,实际关闭425个,比原计划超额完成8个。
同时,为了推进整顿关闭工作顺利进行,我省还建立了整合煤矿办理审批手续一条龙办公机制,明确规定工商、国土、煤管、环保、水利、煤监、质监等部门的职责、办理程序和时限要求,要求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加快办理整合煤矿相关审批手续,确保在2007年底前将所有整合煤矿相关审批手续办理完毕。
省安监局有关负责人认为,整合、关闭小煤矿是提高我省煤矿安全生产的需要,也是调整优化煤炭产业结构、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近两年煤矿整顿关闭攻坚战的强势推进,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好转。资料显示,我省近两年煤矿安全形势总体保持稳定,去年煤矿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今年上半年,全省发生煤矿事故125起,死亡193人,同比减少61起、82人,分别下降32.80%和29.82%。
自我加压力争提前完成任务
记者了解到,第三阶段整顿关闭工作要在巩固前两个阶段整顿关闭成果的基础上,将“2007年7月至2008年6月底前关闭251个”的时限提前到2007年底,力争在2007年底完成原定2008年6月底完成的整顿关闭251个煤矿的目标任务,从而全面完成我省煤矿整顿关闭和煤炭资源整合工作,为明年进入国家部署的“整顿关闭、整合技改、管理技改”三步走战略中的“管理技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全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已步入关键时期。针对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省安监局6月中旬召开会议对第三阶段工作进行了部署。省安监局要求,各市、州、地要严格执行国家的煤矿整顿关闭政策,结合全省3万吨规模的煤矿多的特点,严格按照省政府批准的煤炭资源整合方案,认真执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整合煤矿办理审批手续一条龙办公机制的通知》精神,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对列入整合煤矿之间的协议签订工作进行必要的分类指导,督促煤矿业主本着自愿、公正的原则签订整合协议。采取有力措施,纠正煤炭资源整合中的不良倾向。对各类投资者要一视同仁,帮助解决资源整合中出现的困难,妥善处理整合中出现的矛盾,及时反映工作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同时要求,对尚未完成关闭煤矿任务和整合工作进度慢的个别地区,将根据《省政府2007年第4号督办通知单》的要求,进行专项督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