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邮箱 用户名 密码
新华搜索
 
 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今日要闻
贵州《洗染业管理办法》将于7月1日实施
www.gz.xinhuanet.com  2007年06月25日 11:15:49  来源:金阳时讯
  发表评论 推荐给朋友:
关闭  
 

    金阳时讯(李雯文)记者从贵州省环保部门获悉,7月1日起,我省将实施《洗染业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我省洗染行业,并逐步淘汰落后的开启式干洗机。

    该《办法》规定,洗染店、水洗厂在安全、卫生、环保、节水、节能等方面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标准。我省洗染店应当使用具有净化回收干洗溶剂功能的全封闭式干洗机。现有洗染店使用的开启式干洗机必须增加压缩机制冷回收系统,强制回收干洗溶剂。另外,新建、改建或扩建洗染店、水洗厂应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经过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按《办法》规定,经营者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该《办法》实施后,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将依照《办法》开展洗染业环境影响评价、污染控制等工作。

    

    

 
(责任编辑: 刘义 )  
 
图片新闻
 
要  闻
· 贵州《洗染业管理办法》将于7月1日实施
· 不少外国游客把贵州作为中国旅游第一站
· 贵州:城市公交草案 上网征求社会意见
· 贵州:达不到节能标准的建筑 不予验收
· 贵州:2010年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削减7%
· "2007年全国龙舟月"在贵州都匀闭幕
 
新华社简介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 Copyright © 2000-2004 XINHUA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所刊登的新华社及新华网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新华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制作单位:新华社网络中心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