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州频道5月26日电(记者李忠将)贵州初步形成相对健全的社会救助法规政策制度体系和完善的运行机制,基本建立起社会救助体系框架。
记者从贵州省民政厅了解到,在中央逐年加大转移支付的同时,贵州省财政连续三年每年增加2000万元城市低保金投入,并建立市州地按比例筹措低保金制度,加大了对城市低保的支持,全省用于城市低保的资金由2000年的2147万增加到2006年的5.16亿,享受到城市低保待遇的人数由5.2万人增加到51.2万人,基本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和分类施保,低保标准普遍比建制初期有了较大提高,有效保障了城市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尤其是通过加大对资源枯竭关停破产矿山、国有大中型困难企业中的特困职工、失业下岗人员低保政策的落实力度,有力支持了国有企业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
同时,省财政从2005年起每年安排1.89亿元资金,提前两年在全省全面建立实施了农村特困群众救助制度,通过全面建立实施农村特困救助制度,使全省农村纳入常年救助的贫困人口达110多万人,覆盖了近半数的绝对贫困人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