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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贵州频道4月20日电(记者刘文国)为保证道路限速科学合理,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最近通过的《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从6月1日起,贵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设定限速时,必须征求道路主管部门和公众意见。
由于道路修建时设计不完全合理以及路况复杂等多方面原因,贵州一些公路或城市街道通车后往往成为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地段。为了减少事故发生,贵州省道路交通管理部门近年来在一些事故多发路段开始设定限速。但一些限速设置不尽合理,引起了道路主管部门和公众的不满。
为此,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此次通过的《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除了对机动车辆在城市机动车道和公路上的最高车速明确作出规定外,也同时规定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设定限速时,必须征求道路主管部门和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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