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州频道4月13日电(记者周芙蓉)为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进一步发挥价格杠杆对水资源的调节作用,推进节约用水,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贵州从4月1日起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
根据新调整的贵州省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水电企业发电取用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按实际发电量、火电企业发电取用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按取用水量计收,在5年内分步调整到位。
贵州省水利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说,征收的水资源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主要用于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保护、节约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