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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日报讯(吴一文)针对今年以来,我省重特大火灾事故时有发生,造成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的严峻形势,近日省公安厅发出《关于加强春季防火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全面落实预防重特大火灾的各项工作措施,切实做好灭火和抢险救援各项应急准备,加强情报信息报送,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
《通知》在通报了3月2日贵阳市花溪区孟关乡森林火灾和2月13日榕江县寨蒿镇晚寨村火灾情况后要求: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消防、森林部门要精心组织,认真分析本地区春季火灾特点和消防工作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春季防火工作方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和明察暗访,真正做到思想、领导、责任、组织“四落实”。要针对当前气温迅速回升,火险气象等级不断攀高的突出情况,切实加强消防宣传教育,依法督促检查高火险地区、重点火险区以及旅游点、风景区等重点区域和关键部位严格执行禁火有关规定,落实易燃建筑密集区以及木材加工、储存企业的防火措施。要与森林公安部门密切配合,牢固树立“家火山火一起防”的指导思想,杜绝戒严期、禁火期一切野外生产、生活用火,严防野炊、吸烟、烧纸、焚香等引发火灾,坚决防止火烧连营。针对春季人员活动时间延长,旅游、出行增多,旅游景点、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危险加大的特点,各地公安消防部门要积极推行消防监督执法“错时工作制”,切实加大对夜间营业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职工集体宿舍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营业和生产经营期间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坚决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要与森林公安机关协同配合,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建立信息互通、协同作战的工作机制,强化执勤备战,严防“家火上山、山火进村进城”。同时,各级公安机关要从思想、人员、装备、物质等方面做好处置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各项准备工作,科学制订处置预案,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战演练和跨区域联合应急救援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通知》指出,对于重大紧急的信息,必须立即上报上级部门,并及时通报当地党委、政府,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甚至隐瞒不报的现象发生,对迟报、漏报、瞒报重大信息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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