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检察机关通报查办职务犯罪情况
新华网 ( 2007-02-13 )
稿件来源:新华网贵州频道 

    新华网贵州频道2月13日电(记者刘义)2006年,贵州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认真落实"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着力在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工夫,努力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

    据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发远在“2006年全省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通报会“上介绍,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坚决贯彻严厉惩治腐败的精神,切实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决查办破坏改革、阻碍发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重点查办大案要案。主要查处发生在党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人事、司法、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的职务犯罪案件,国有企业重组、改制、破产和经营活动中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社会保障、征地拆迁、医疗教育等领域中损害群众利益、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

    2006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涉嫌贪污贿赂犯罪1046人,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60人,其中地厅级3人;查办贪污贿赂大案449件,其中百万元以上大案9件。查处的典型案件有:贵州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法人代表、董事长杨鸣(副厅级)受贿、挪用公款案,贵州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付志中挪用公款案,省交通厅征费稽查局原局长郭太有受贿案,省对外经济贸易公司原总经理李蔚萍单位行贿案等。2006年,根据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斗争工作要求,我们还积极开展了查办商业贿赂犯罪专项斗争,在医疗卫生系统、工程建设领域和资源开发领域开展了专项治理工作,全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涉嫌商业贿赂犯罪案件409件436人。

    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反渎部门立案侦查涉嫌渎职侵权犯罪210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4人;查办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68件;查办因渎职造成矿难事故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5人。各级反渎部门在工作中坚持把查办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作为法律监督有效手段,严肃追究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等行为人员的法律责任。全年立案侦查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296人,其中司法人员100人,行政执法人员196人。开展了集中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全年查办此类犯罪案件89件108人。立案查办渎职侵权犯罪的典型案件有:安顺市乡镇企业局副局长钱民阳(副处级)滥用职权案、毕节地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赵高义(副处级)玩忽职守案、水城县煤炭局副局长韩洪举、安全股股长李方选、行管股负责人王德贵、煤管站负责人杨艳明、煤管站工作人员陆先化等5人玩忽职守,导致2005年8月至11月连续发生煤矿瓦斯爆炸死亡33人案、六盘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分局副局长司宏、稽查分局一科负责人李开华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案、遵义市红花岗区法院执行局局长杨家茂滥用职权案等。

    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全省检察机关还加大了追逃和追赃工作力度,全年共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53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9774.05万元。

    在严肃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中,全省检察机关十分注重正确处理办案的数量、质量、效率、安全和规范的关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办案工作责任机制,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办案质量和效率逐年提高。改进办案的方法和方式,慎用刑事拘留、逮捕强制措施,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维护发案单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生产经营秩序。


制作单位:新华社贵州分社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19号
联系电话:0851-6909711 6909713 广告:0851-6909713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