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检察机关与企业构筑预防职务犯罪网
新华网 ( 2007-02-13 )
稿件来源:新华网贵州频道 

    新华网贵州频道2月13日电(记者刘义)贵州省检察机关自2002年以来,与全省及中央在黔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了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席协调制度。对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建立长机制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发远在“2006年全省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通报会”上介绍,去年,检察机关在与企业联合办案中,检察机关结合查办典型职务犯罪案件或类案中,认真分析职务犯罪案件产生的原因、特点和规律,有针对性地向有关部门、单位提出检察建议173条,提出纠正违法83次,推动有关单位建立健全内控制度311项。

    在专项预防工作中,全省检察机关共介入49个各类重大工程建设项目。通过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开展法制宣传、警示教育,协助建设单位建章立制,重点监控,在已竣工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中至今未发现职务犯罪案件。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谢建蒙介绍,2006年,中铁五局集团全年新签合同额120.6亿元,完成营业额100.5亿元,生产经营双双突破百亿元大关,取得了历史性突破,进入贵州省百亿元企业5强,名列全省建筑企业第一。

    谢建蒙认为,如果没有强有力的党建、反腐倡廉以及与检察机关密切配合,中铁五局不会取得今天的成绩。全局400多个施工项目,涉及铁路、公路、水利、水电等,项目资金最大达37亿元,项目遍布全国30多个省、市、自治区。

    为有效预防职务犯罪,中铁五局针对企业点多、面宽、线长等特点,主动与在建项目的当地检察机关配合,对重点、难点工程中高发、易发案件环节进行专项预防。

    谢建蒙说,在企业建设与发展中,由于有了检察机关在法律的指导,既从源头了遏制了腐败,又保护干部,维护了企业形象,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实力倍增。

    贵州宏福实业开发有限总公司纪委书记李其福认为,省检察院与每年与企业的联席工作会制度,既是对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支持与鞭策,又是法律业务的指导和培训,同时还为企业间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经验交流提供了信息平台。

    李其福说,公司自2003年与检察机关建立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席协调制度以来,未发生职务犯罪案件,达到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治本"之策的社会效果。

    杨发远说,检察机关以司法资源较小的投入,达到构筑廉洁、诚信与和谐社会的效果。

    据介绍,今年,贵州省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为构建"和谐贵州"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继续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重点抓好公共权益、公共项目、公共资金管理中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宣传推广利用工作,预防调研、警示教育和法治宣传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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