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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贵州频道2月8日电(记者刘文国)为了解决更多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贵州省所有城市今年都将建立和实施廉租住房制度。
记者从8日召开的贵州省2007年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贵州省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实施以来,截至2006年底,全省通过实物配租、租赁补贴、租金核减等方式,累计已帮助8251户最低收入家庭解决了住房困难问题,占应保总数的14.04%。
贵州省建设厅厅长李光荣透露说,按照贵州省委、省政府安排,今年贵州省贵阳、遵义等9个市(州、地)和福泉、仁怀等4个县级市都要实施廉租住房制度,并在2008年前,对人均8平方米以下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住房困难户做到应保尽保;全省其他有条件的县和特区今年也要建立廉租住房制度,逐步扩大保障范围。
据悉,为了保证这一制度能尽快落到实处,从今年起,贵州省还将严格落实以财政预算为主,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土地出让净收益的5%用于廉租房建设的规定,同时,在对参加房改的职工发放完住房存量补贴,以及对无房户、住房困难户发放完住房补贴以后,房改资金(主要是售房款、补交的土地收益等)节余的部分,也将纳入廉租住房建设资金渠道。(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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