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州频道1月17日电 2006年,贵州省检察机关一方面坚决贯彻严厉惩治腐败的精神,切实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一方面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努力做到惩治有力,预防有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上级院领导下级院的体制优势,坚决查办破坏改革、阻碍发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重点查办大案要案。全省检察机关采取建立办案工作责任机制,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等措施,办案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
去年,贵州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涉嫌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1256人。在立案侦查的犯罪案件中,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64人,其中地厅级3人;查办贪污贿赂人案449件,其中百万元以上大案9件;查办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68件;查办因渎职造成矿难事故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受重大损失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5人。同时,加大追逃工作力度,全年共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55人;加大追赃工作力度,全年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9774.05万元。
贵州省检察机关还积极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年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20件138人,提起公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5件174人;积极参加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全年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293件323人,提起公诉193件215人,全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涉嫌商业贿赂犯罪案件409件436人;全年同时查办经济渎职犯罪案件89件108人;积极开展处理涉检信访案件专项工作,对群众反映的检察机关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款物以及插手经济纠纷的信访问题进行了重点清理,共清理此类案件49件。
贵州省检察机关一方面坚决贯彻严厉惩治腐败的精神,切实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一方面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努力做到惩治有力,预防有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上级院领导下级院的体制优势,坚决查办破坏改革、阻碍发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重点查办大案要案。全省检察机关采取建立办案工作责任机制,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等措施,办案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
贵州省检察机关在司法过程中,注重对人权的司法保护,慎用刑事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维护了发案单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生产经营秩序。
同时,全省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认真贯彻实施《贵州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通过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防止有行贿行为的人介入经济活动;通过与有关部门联合,在全省组织开展学习贯彻《贵州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知识竞赛活动,大力营造廉政文化氛围;通过开展个案预防、系统预防和专项预防,提出检察建议173条,帮助发案单位和有关部门完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