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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对学生一天在校学习"时限"作出规定
www.gz.xinhuanet.com  2007年01月13日 11:07:07  来源:新华网贵州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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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贵州频道1月12日电(记者周之江)小学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初中生不超过7小时,高中生不超过8小时,这是日前贵阳市出台的《贵阳市普通中小学校管理工作规程》作出的规定。

    该《规程》明确规定,不得占用学生休息时间强制补课,学校要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以中等水平学生完成作业的时间为准,小学其他年级学生完成书面家庭作业的时间不超过1小时,初中一、二年级学生完成书面家庭作业时间不超过1.5小时。高中学生每天完成书面家庭作业的时间不超过2小时。

    《规程》还取消了学校统一的早自习,倡导进行早锻炼,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早于上午8时组织学生上课的作息时间规定。小学生每日在校学习时间(含自习、活动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初中生不超过7小时,高中生不超过8小时,并要保证每天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同时,严禁利用午休时间集体组织学生学习等严重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加重学生负担的错误行为;严禁拖延上课时间,挤占学生课间休息时间;严禁要求非寄宿学生到学校上晚自习;严禁学校在节假日、双休日和寒暑假组织学生到校上课或其他任何形式的集体补课(初三、高三按相关文件执行)。

    《规程》还规定,教师应为人师表,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随意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心理负担,不得占用学生休息时间强制补课和收费补课。

    2007年春季开学后,贵阳市将全面执行上述规程。

    

 
(责任编辑: 刘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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