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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签订购房合同 留心五大陷阱
www.gz.xinhuanet.com  2006年12月13日 16:35:40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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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都市报12月13日讯(杨露怡) 贵州省消协针对近期不断接到的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房时遇到的各种消费纠纷,昨日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需留心五大陷阱。

    五大陷阱分别为:消费者对房开商在宣传广告中所称的商品房位置、朝向、绿化及周围环境等宣传用语千万不要轻易相信,一定要亲自到楼盘位置进行实地考察;消费者认购商品房时,需提防房开商在合同中用“定金”和“订金”两字玩文字花样;对有损合法权益的“内部协议”或“补充协议”消费者千万不要签订;一些房开商因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内不能按时交房,便采取谎称“已开始办理入户手续”的方式,要消费者交回原合同,重签新合同,以便逃避自己应付的违约责任;消费者还要注意,自己与房开商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未经双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改。(完)

 
(责任编辑: 张月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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