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州频道12月9日专电(记者李春惠)记者从贵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了解到,《贵阳市公园和绿化广场管理办法》将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此后贵阳市公园内新建缆绳车、索道以及其他大型游乐设施要听证。《办法》还对公园和绿化广场的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这个《办法》规定,公园内新建缆绳车、索道以及其他大型游乐设施应当举行听证,违者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听证涉及安装大型游乐设施是否安全、可操作,是否影响公园原貌,是否有利于游客等内容。
《办法》还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公园,捐资建设公园、绿化广场。总体规划确定的公园、绿化广场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