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州频道12月6日电(记者李春惠)从2007年2月1日起,贵阳市划定临时停车位要向社会公告。
记者从贵阳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了解到,贵阳市政府常务会议日前通过《贵阳市城市人行道管理规定》,此规定将于2007年2月1日开始执行,主要为了解决单位、个人随意占用人行道问题。
《规定》明确,凡是临时占用城市主干道人行道施划停车泊位,由市政设施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设置方案,经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