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商报11月2日讯(林静) 没有营业执照和安检证,就私自开设加油站。近日,一加油站负责人已被贵州省岑巩县工商局依法查办,并处以2000元罚款。
记者昨日从贵州省工商局获悉,岑巩县工商局执法人员近日在该县平庄乡开展成品油市场检查时,发现平庄乡公路边的一加油站正在给过往车辆加油。执法人员依法对加油站进行检查后发现,这家面积约200个平方米左右的加油站内,只有两台加油机,油站内的消防设施非常简单,只有一个干粉灭火器挂在墙上。同时,这个加油站场内没有任何经营证件,涉嫌无照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
经查,龙某从2005年5月以来只办理了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其核准许可范围是柴油、煤油和润滑油,在没有取得营业执照和安检证的情况下,就擅自在平庄乡开设了这个加油站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货源主要购自铜仁大龙油库,截至被查获之日,龙某共销售汽油100吨、柴油50吨。
据介绍,龙某的行为违反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相关规定。为规范其经营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岑巩县工商局依法对龙某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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