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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卫生事业整顿治理亟待政府出三招
www.gz.xinhuanet.com  2006年10月28日 09:56:38  来源:新华网贵州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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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贵州频道10月28日电(记者李春惠)记者在贵州省卫生、食品药品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采访了解到,尽管卫生改革与发展取得显著成绩,但与人民群众的需求仍有较大差距,卫生管理体制等五个方面存在不协调的问题,亟待加以解决。

    一、卫生管理体制与卫生工作职能不协调

    目前,卫生管理体制处于党政部门众多、社会单位分割的状态。贵州省卫生厅厅长何崇远说,农业部门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民政部门负责社会医疗保障,人事部门负责医疗卫生人员职称评定等,40多个部门的从属职能负有卫生职责。

    二、卫生法规与执行主体不协调

    目前,国家颁布的卫生法规有数百个,但各个部门习惯依照各自的法规标准执行,难以对卫生工作进行统一监管。如《食品卫生法》执法就出现主体"边缘化"现象,食品监管涉及工商部门的市场流通监管和打假职能,质检部门的质量监管职能,卫生部门的卫生监管职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综合协调职能等。但在市场监管时,各部门重复抽检,交叉监管,导致食品管理混乱。

    三、卫生规划与资源配置现状不协调

    医疗服务资源在层次布局上向高端服务集中,在地域布局上向高购买力地区集中,无疑会对低收入阶层产生排斥作用,特别是广大农村,更是成为被遗忘的角落。

    四、政府投入为主与个人负担过重不协调

    医疗机构补偿机制严重缺失。医疗机构经济补偿主要来自三个方面:财政补偿、医疗服务收费、药品进销差价。医疗机构收入中的财政补贴比重越来越小,平均仅为6%。大多数技术服务项目收费价格较低,不能补偿医疗服务中的成本消耗,医疗机构只能从药品销售、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和开展新特项目中得到补偿。

    财政投入严重不足,个人卫生支出增加过大。患者医疗费用不仅包括医药成本,还包括医务人员的部分工资、补贴,甚至包括医疗机构依靠贷款、融资所购买的高级医疗设备、修建的病房等成本,个人卫生支出占总费用比重从1980年21.2%增加到58.3%。

    五、卫生系统本体顽疾与群众健康需求不协调

    基层医务人员队伍老化、弱化、退化"三化"并存,全省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差5万至6万人。医务人员长期得不到培训,素质难以提高。

    药品流通领域无序竞争。全国4000多家药品生产企业,低水平重复,造成普通药品严重供大于求。临床使用近1万种药品,物价部门定价的只有极小部分,一些药厂大幅提高药品出厂价。国家虽然多次降低药价,但群众却没有感受到降价优惠,这与药品生产企业大量生产替代药品分不开。

    贵州省卫生部门对医疗体制改革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责。何崇远说,应建立政府公共卫生预算制度,并且纳入法制管理,通过直接投资建立全额预算公立医院,为公民提供基本医疗保障。政府应组织和建立基本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并承担筹资者角色,通过财政政策进行转移支付,探索建立不同收入人群个人医疗预防保险机制,让居民都能享受基本卫生服务。

    平衡城乡发展、平衡经济社会和医疗卫生行业发展。有关人士认为,西部地区公共卫生基础落后,需要在转移支付中加大力度,建议国家采取对东部指导,对中部指导和支持,对西部以支持为主的政策。对西部地区也要进行分类指导,贵州由于历史的、客观现实的原因,疾病种类、发病率在全国最高,在现代物流、人流高度发达的情况下,如果疾病防控缺少国家支持,就存在引发全球性灾难的可能。

    二、卫生事业应树立大卫生观念,进一步形成公共卫生工作的体制合力。建议调整、整合卫生管理体制,把能集中的政府公共卫生主要职能,由从属的部门中剥离,集中到卫生行政部门,形成相对完整的公共卫生工作体制合力。体制理顺后,不合理的成本将节约一半以上。

    三、运用经济杠杆,调节药品价格虚高。集中招标采购等都是治标之策,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用经济杠杆调节,最有效的办法就是税收。建议设置药品、器械、设备增值调节税,凡价格与价值背离出现虚高,都符合增值征税范围;凡发生购销的主体,都属于纳税对象。建议将这个税种专设为国库公共卫生特别收入税,纳入公共卫生预算收入,支出用于接受医疗的服务对象,患者一边掏钱看病,一边获得补偿,将政府补偿明晰化。

 
(责任编辑: 刘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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