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州频道10月10日电(记者周芙蓉)贵州大学人文学院副院长庄勇在近日召开的黔东民族文化论坛上表示,努力实现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地方经济发展相统一,这是有效传承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手段。
这位专家认为,现在国外及我国很多地区保护文化遗产的主要方法,是采用可持续的旅游发展,并以此拉动遗产地的经济发展和文化保护。这是一种文化自救现象,更是一种经济现象。
他指出,这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了民族文化的传承和保护,但这种方式同时也潜伏着较大的风险。因为人们往往会为了获得高经济利益回报,不自觉地加入许多原本不属于这一文化范畴的文化因素,从而导致民族文化的变质。
他表示,民族文化要传扬下去,必须依靠其自身的经济价值,但是必须要有度。地方少数民族可以利用自身的文化条件,把自己的文化打造成一种资源,在地区经济得到满足的同时,也更大限度地保存自己的文化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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