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州频道9月15日电 据贵州省纪委、省监察厅消息,自中共中央颁布《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来,贵州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深入学习宣传、认真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全面推进,取得了初步成效。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一是坚持开展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反腐倡廉教育。省和市(州、地)充分运用勤政廉政先进典型进行示范教育。省直机关建立警示教育基地,通过职务犯罪人员的现身说法进行警示教育。迄今,省直机关已有195个单位,3000余名厅处级领导干,部现场接受了警示教育。二是坚持开展面向全党全社会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全省通过传唱廉政歌曲和开展“家庭助廉”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切实把反腐倡廉教育融入工作、融入生活、融入群众,积极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廉政文化。三是完善“大宣教”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贵州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及时沟通情况,共同解决问题。
--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进一步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保证作用。一是努力推进党内制度建设和创新。省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党委(党组)重大事项决策的规定》。二是建立和完善了规范国家工作人员从政行为的有关制度。省政府制定实施了《贵州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规章,初步形成了行政执法责任制与评议考核制的制度框架体系。三是重点规范了现代行政管理和社会资源市场化配置的制度。省发改委制定了《贵州省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工作意见》和《以工代赈实施细则》等文件,形成了有效的内控机制。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规范权力的行使。一是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在省委常委会的带动下,各级党委领导班子严格执行了报告工作制度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完善了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广泛征求意见,查找突出问题,认真进行整改。二是扎实开展巡视工作。去年和今年省委巡视组重点对4个市(州、地)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国土资源厅进行了巡视,并将巡视对象扩大到县(市、区、特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特别是县委书记、县长。三是认真开展对各类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工作。
--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各项工作,进一步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一是稳步推进“四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并进行试点。加大了对市(州、地)领导班子和县级党政正职的调整交流力度。开展了电子政务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试点工作。全面推开省级部门预算改革,进一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全方位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代建制和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等制度的实施。二是进一步加强“四项规范”工作。积极探索和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有形建筑市场监管的办法和措施。全面落实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和探矿采矿权的有偿出让制度。加快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步伐,切实规范中小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中的管理层收购行为。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与执行机构分离,努力规范地方政府采购行为。三是结合实际深入开展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贵阳市推行厂务公开,被评为全国推行厂务公开的先进城市。
--坚决查办违法违纪案件,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在治本方面的建设性作用。2006年1—5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025件,其中地(厅)级5件,县(处)级19件,结案918件,处分1072人,其中地(厅)级1人,县(处)级16人,继续保持了查办案件的力度。全省各级纪律检查机关查处了一批土地使用权采矿权出让、建设工程、金融、物资采购等领域的贪污、挪用、受贿案件,侵吞国债、扶贫开发、退耕还林等专项资金的案件,以及基层干部严重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同时,认真剖析原因,及时研究对策,防止出现新的腐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