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州频道9月3日电(记者黄勇)贵州省第二批11个省级历史文化名城(镇)和历史文化街区日前授牌,贵州省建设厅厅长李光荣表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不是终身制,对因保护不力而导致不具备条件的,将建议省人民政府撤消其称号,并向社会公布。
贵州省1992年公布了首批9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镇)。2005年8月开始第二批省级历史文化名城(镇)和历史文化街区的申报工作,最终从16个侯选项目中确定了11个。
李光荣说,贵州省将继续开展历史文化名城(镇)、街区的申报、评选工作。第三批申报评选工作何时展开,将视各地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而定。贵州省建设厅和文化厅将驿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的规划保护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并定期检查。历史文化名城(镇)、街区所在地政府要在两年内组织编制保护规划,安排专项保护资金,并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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